欢迎进入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官网

搜索

版权所有: 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copyright 2018
网址:www.hniwhr.cn    电子邮箱:hniwhr@163.com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 长沙    电话:0731-85486203  传真:0731-85486203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  湘ICP备18023252号-1        后台管理

关注微信公众号

新闻动态

关于发布湖南省大坝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分类:
通知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25 11:36
浏览量
一、工程中心开放基金总则
湖南省大坝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技术创新、工程化、产业化”为指导方针,是湖南省唯一以大坝安全为研究主题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为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中心围绕国家水利现代化发展的需求,以满足国家水利资源需求、保障水利工程安全、促进学科发展为目的,开展大坝安全与病害防治关键工程技术研究。秉承“资源共用、成果共享、发展共赢”的建设理念,立足优势学科,实现多学科交叉,主攻大坝安全监测技术的工程化研究、大坝安全评价及信息化技术与应用的工程化研究、维护加固与防洪调度技术的工程化研究三个方面,为促进大坝安全与病害防治技术成果转化,培养我省在该领域的科技人才,加快大坝安全与病害防治技术产品的工程化、产业化,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构建我省大坝安全体系、加速大坝安全领域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放基金课题
在以下三个研究领域各设立一个课题,课题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三、开放基金申请
1. 申请者根据上述工程中心开放基金课题要求填写开放基金申请书(见附件)。申请课题应立论清晰、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切实可行,研究课题内容新颖并具有创新科学意义。
2. 优先资助利用工程中心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以客座研究人员身份同工程中心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的国内外学者,开展合作研究在申请书中须有明确的合作研究计划,获得资助的申请者自动成为工程中心访问学者。
3. 开放基金课题分为A、B二类,课题经费使用须遵照湖南省大坝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关规定:
((1)A类课题:申请金额不超过8万元。资助对象是具有博士学位、副研究员或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
((2)B类课题:申请金额不超过3万元。资助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毕业超过3年的科研人员。
4. 开放基金课题执行期均为2年,年度资助A类和B类课题数量总和不超过5项;对于其中取得重要进展的开放基金课题,经工程中心专家委员会同意可以适当增加经费支持。
5. 已作为课题责任人承担实验室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申请者,原则上不予资助。
6. 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无论项目是否获批,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四、开放基金评审及管理
1. 每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9月15日。申请者可以在“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工程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并在截止日期之前将课题申请书(纸质版本原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邮寄回本中心联系人,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现场报送的以接收时间为准;邮寄的以邮寄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
2. 本开放基金执行不重复资助的原则。
3. 工程中心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建议拟资助课题,依托单位将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当年资助总额度确定开放基金资助额度后执行。
4. 课题批准之后,课题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开放基金课题需每年向工程中心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如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更改计划,须提前提出书面报告申请,由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不按时交年度工作总结、未按计划进行的开放基金课题,经工程中心主任批准,可调整课题资助额度或中止课题资助。
5.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应按工程中心要求提交结题总结和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奖项、产品等)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文件,由专家委员会对课题完成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工程中心对完成课题优秀的申请者可以连续申请并给予资助。
6. 由工程中心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其研究成果归实验室与课题责任人所在单位共享;在填报与开放基金课题相关的科研成果产出或其他材料时,须注明“湖南省大坝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标注课题编号),且要将湖南省大坝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经纬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
联系电话:0731-85486477  15116113862
E-mail:liangjingwei123@163.com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