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网发了《关于届期内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复查结果的通报》,我院顺利通过省直机关文明办复查,保持了“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院2016年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两年来,在省直工委和省水利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全体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文明建设为主线,以“人才为本,创新为魂,科研立院,服务发展”为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单位凝聚力不断提升,优势不断增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我院顺利通过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复查,是省直机关文明办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肯定,是院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体现,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成果,是全院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必然结果。下一步,我院将以此契机,继续深化和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弘扬精神文明理念,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争创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