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举行
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
作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
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019年11月1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9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十九大代表中的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中央政治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力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加强战略谋划,增强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极大振奋和凝聚了党心军心民心,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了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信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明显,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胜利完成,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经济社会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工作有力有效,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深入推进,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全会认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主要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国家安全体系。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的建军之本、强军之魂。必须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巩固和拓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要坚持人民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健全人民军队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把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党领导人民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要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反对“台独”、促进统一。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要健全党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完善全方位外交布局,推进合作共赢的开放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正武、马伟明同志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刘士余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监督成效持续显现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一
2019年11月19日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王少伟
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今年前三个季度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成绩单”。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24.9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85.4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8.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9.8万人次,占23.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8万人次,占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8万人次,占3.9%。
在去年各项数据指标“高位运行”的基础上,今年前三季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总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人次等指标同比依然持续增长,增幅分别达9.6%、17.1%、33.3%。这些数据的变化,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生动体现。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吸收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检体制改革的新成果,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要求,不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对严重违纪、触犯刑律的党员干部严肃惩处。
2018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73.7万人次。其中,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10.4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3.6%;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49.5万人次,占28.5%;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次,占4.7%;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5.5万人次,占3.2%。
这一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立案、处分等各项数据均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值。与2017年相比,2018年全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总人次,以及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人次均呈明显增长态势,增幅分别达32.0%、40.5%、20.1%、17.1%、14.6%。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创新。“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兼具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载体,是一个环环相扣、严密完整的逻辑体系。
数据最有说服力。从“四种形态”结构来看,今年1至9月,运用第一、二种形态人次数量所占比例为92.3%,运用第三、四种形态人次数量所占比例为7.7%;运用第一种形态人次数量持续增长,所占比例从2017年的59.7%,到2018年的63.6%,再到今年前三个季度的68.4%,“红脸出汗”已渐成常态,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体现了严管厚爱,充分印证党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是英明正确的。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在实现监督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职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填补从好党员到“阶下囚”、从好的公职人员到“阶下囚”两个方面监督的空白,解决党员干部不违法就没人管和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有人管、职务违法无人问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既惩处极少数违纪违法者,更注重在履行监督职责中体现严管厚爱,教育帮助绝大多数同志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党的十九大以来“四种形态”结构的变化,特别是运用第一种形态人次数量和占比持续增长,体现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职能职责,不断做实做细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各级纪委监委不断提高监督能力,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严起来、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同时,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今年前三季度,运用第四种形态人次同比保持持续增长,反映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腐败作为有效监督的强大后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看到“四种形态”数据背后减存量、遏增量效果明显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
2019年11月4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人民日报评论员
(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对于更好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也不可能具有今天这样的国际地位。新中国成立70年来,正是因为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
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首要位置,同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全面体现到各方面制度安排之中,突出的正是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彰显了我们党牢记初心使命、以坚强领导铸就千秋伟业的责任担当。
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就要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首要的就在于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就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就要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顺利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必须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担负好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大职责”。我们要按照《决定》的部署要求,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定海神针”。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身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更加充分发挥好,我们就能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轮始终沿着正确航向破浪前行,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坚定制度自信 强化责任担当
2019年11月8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王李彬
伟大成就增强人民自信,伟大宣示激发奋斗豪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如果用一个词语来概括大家对全会《决定》的最突出感受,这个词语应该非“自信”莫属。
这种自信,是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高度认可;也是对包括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显著优势的真心拥护。
制度执行越有力、越坚决,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就越全面、越有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全面反映我们党在长期治理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深刻揭示中国发展奇迹背后的制度原因和制度优势,系统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重大问题,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要牢牢把握这些显著优势,不断坚定制度自信,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沿着正确道路前进,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以“钉钉子”精神把全会提出的“13个坚持和完善”的部署安排落到实处。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深学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结合,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和“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要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自觉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工作,无论是想问题、作决策,还是干工作、抓落实,都认真对标对表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确保不出偏差,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重大工作安排。
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领会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要求,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承担的任务一项一项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严肃查处。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推动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制度建设保障队伍建设,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高质量工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尊崇制度 执行制度 维护制度
2019年11月16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韩亚栋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提高制度执行力作出部署,要求“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指明了发挥制度作用、彰显制度优势的关键所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来之不易。《决定》开宗明义,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站在5000多年中华文明基础之上,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实践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和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带领人民逐步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鲜明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及其他体制改革,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历史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宝贵成果,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
坚定制度自信,形成制度执行最持久而强大的动力。制度的权威源自于人的内心尊崇和真诚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决定》用“13个坚持”系统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在应对各方面风险挑战中充分显现出来,并被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成就所充分证明。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深厚历史底蕴、多方面显著优势、丰富实践成果,坚定“四个自信”,包括坚定对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反腐败体制机制的自信,真正让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制度意识,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自觉对标对表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在维护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上做表率。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对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作出的制度安排。无论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还是开展执纪执法工作,都必须遵照这些制度,不能有任何偏差。涉及方向性问题,必须以这些制度为准星;涉及制度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能有丝毫含糊。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和尊重宪法、法律权威的前提下,不断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提供有规可依、有规必依的制度环境。
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决定》有针对性地提出:“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这是我们党首次在中央全会文献中提出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职能职责,以严格监督保证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监督保障执行,就是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促进完善发展,就是发挥职能作用,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使各项制度日益健全、不断发展,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决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通篇对我们都有重要指导意义。有些部分的内容具有直接指导意义,比如,“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的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都是我们工作中的重大原则、重点任务、重要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更是与纪检监察工作直接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包括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在内的各项制度。要推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制度执行力是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制度执行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四中全会精神往深里学、往实里做,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表率,让制度的力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充分释放。
为谋晋升,他任意糟蹋国有资产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
董事长刘岗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2019年11月13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记者 何咏坤 通讯员 赵志波
刘岗,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云南省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2018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5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图为刘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何咏坤 摄
“享受了不该享受的东西,就会失去不该失去的东西,平平淡淡就是福,理解这一句普通的话,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在忏悔书中写下的这几句话,令人唏嘘。
2018年11月14日,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省审计厅移送的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岗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犯罪,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
2019年5月10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政绩观错位,权欲熏心急功近利
今年52岁的刘岗,曾拥有光鲜亮丽的履历——1989年大学毕业后,从云南天然气化工厂经济协作办公室职员干起,27岁即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37岁至副厅级,担任省属企业总经理。在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云南省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引入合作伙伴,成功整合全省散装水泥行业、重组云大科技资产,曾被誉为资本运营的高手和能人。
此时的刘岗,自以为立下了“汗马功劳”,正厅级一把手的位置非他莫属。但是,事与愿违,在2011年的人事调整中,刘岗不但没有接任公司一把手,反而被调到规模相对较小的省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级别仍然是副厅级。
“当时自己心里是比较失落的,觉得好像种了一棵树,成了一棵大树,最后乘凉的人不是我。”刘岗说。从此,他的心态开始转变。
“在省煤化工集团任职期间,心灰意冷,完全是用抵触的心态、行为对待工作,闹情绪、闹别扭,开会不发言,点名被要求发言,也只是敷衍了事,就这样混了10个月。”刘岗说。
2012年5月,他被调任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级别没变,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一把手,他自己觉得理想抱负还是受到压抑。2016年3月,他任该公司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成为一把手,但级别却还是副厅级。
“当时该公司的规模在全省省属企业中是最小的,而评价省属企业级别的标准主要是经济规模。只有做大公司的经济规模,才能提高公司的地位,水涨船高,自己的政治业绩和行政级别也会相应提升,实现自己多年来的政治抱负。”刘岗认为。
2016年11月,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作为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其职能是通过国有资本运营,为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筹措资金,肩负防止债务违约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任。
“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强调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省国资委多次要求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聚焦主业,但刘岗置若罔闻,无视公司职能定位和国资监管规定,为了尽快晋升为正厅级领导干部,‘不计成本壮大企业规模’成了公司发展的主基调。”审查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2016年至2018年短短三年,该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融资,未经省国资委批准,投资主业外项目78个,金额巨大。而且,投资布局杂乱无章,职能重叠交叉,由于缺乏监管措施,各个投资平台和投资团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2018年1月,问题发生了——公司无法按时偿还某信托刚性到期债务,导致债务违约。但在此前对省国资委的报告中,刘岗却刻意隐瞒资金问题,多次表示可以偿还。
违约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对此作出相关处置要求,刘岗表面上表示要认真贯彻、积极推进,但实际工作中阳奉阴违、敷衍塞责,致使公司防风化债工作陷入危机,触发系统性风险,危及云南省金融稳定。
“被不正确的政绩观所驱动,急于做成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为自己谋取一个更好的位子。同时也还抱有一种侥幸心理,想着过一天算一天,事情做成功了属于自己,风险爆了企业垮了,政府买单、政府解决。”刘岗说。
●党性缺失,任性妄为破纪破法
“一直认为自己是业务型干部,对参加党的教育培训不感兴趣。党章是被留置以后才看的,你让我讲业务我能讲,要是让我脱稿讲一堂党课,我讲不出来,因为我连基本的概念都不知道。党委书记不看党章,连普通党员的标准都达不到。”刘岗忏悔说。
“作为党委书记,他经常借口业务工作忙,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政治理论不学习、不了解、不掌握,党的建设严重缺失,党的纪律、规矩、制度形同虚设。在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2018年整改情况复查验收仍未能通过。”审查调查人员说,不接受党的教育,必然精神缺钙、思想滑坡;离开党建的业务,注定丧失灵魂、偏离方向。
纵观刘岗的许多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多数是在省国资委监管、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抵制、监事会约谈、下属公司否决的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公开实施。
“刘岗在公司大搞‘一言堂’,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在公司投资、对外借款担保过程中搞个人说了算,制度规定形同虚设。”该公司一名班子成员说道。
审查调查人员也查实,刘岗在担任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既存在乱用和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存在不用和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监事会否决的“三重一大”事项,他能通过其他途径违规执行,他一个电话、一个批示,几千万、上亿元的资产就借贷出去。
2015年至2017年,他先后350多次违规违法决策,主持召开董事会77次,其中73次均以通讯(传签)方式表决,以领导班子会代替董事会,党委会、董事会变成了情况通报会,集体决策流于形式。69项股权投资项目中,有42项无可行性研究报告,有15个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流于形式。
干部职工对刘岗的所作所为看在眼里,下级公司、内部员工上行下效,不良风气滋生蔓延,违规违纪现象频发,公司政治生态、经济生态受到严重破坏和污染。
●损公肥私,贪图享受坠入深渊
学习法律出身的刘岗懂法,也喜欢研究如何规避法律惩处。而“期权式腐败”,就是刘岗妄图规避法律惩处走向违法犯罪的第一步。他先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老板谋利,帮助老板发财,再慢慢让老板回报和感谢自己。
“羡慕私人老板的奢靡生活,觉得我曾经帮助过的人都过得挺好,而我现在也需要帮助了,他们理所应当给我好处,于是便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刘岗不断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老板朋友们铺路搭桥,就是希望这些人赚大钱后,不要忘了自己。
2003年至2010年,刘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银行行长承揽存款、贷款等业务谋取利益,但在这期间,他并没有收受行长送来的大额感谢费。6年过后,他认为已经和这些事基本没有关系、比较安全后,向该行长索要了200余万元好处费。事发前,为了归还收受其他人的10余万款项,他又向该行长索要资金填补漏洞。
2009年7月,刘岗发现北京房地产市场暗藏的商机,准备购买一套房产静候升值。他突然想到了此前负责重组云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工作中,采纳某公司李某团队的资产重组方案,让李某从中获利上亿元,李某还没有任何表示。他便打电话给李某说:“我想在北京按揭贷款买套房子,首付不够需要你支持。先算是向你借,等以后房产处置后还钱给你。”李某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立即凑足200万元现金,送给刘岗。此后,刘岗未再提还钱之事。
随着职务的升迁,刘岗不再满足事后“期权回报”的慢节奏,而且生活上越来越奢靡。他毫无顾忌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37次、公务舱19次,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豪华车辆6辆。一些老板有的为其提供家庭保姆、家庭司机,有的为其承担孩子学费、家人旅游费用,有的为其购买豪车……
“他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溜须拍马的老板派头,不断用权力为向往的生活买单,涉嫌受贿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审查调查人员说,作为回报,他对那些“关心”自己的老板更好。
比如,经他违规操作,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逆向托管一家民营企业,利用这个出口,让国有资金源源不断流向自己和私人老板的腰包。2016年7月,刘岗以该民营企业名义签订虚假合同,向某国有企业借款1亿元,由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资金到账后,在没有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利率、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刘岗擅自决定将其中的1000余万元借给该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甘某某使用,进行私人投资。2017年12月,刘岗用同样的操作方式向该国有企业借款1亿元,又将其中9000万元借给甘某某投资。直至案发时,仍有近1亿元资金未归还。
“作为国有企业一把手,对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的义务,刘岗不仅没有尽到勤勉之责,反而把国有资产当成‘唐僧肉’,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对那些不断输送利益来‘关心’自己的老板,慷国家之慨,行一己之私,受到党纪国法惩处也是咎由自取。”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今,等待刘岗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忏悔录 (摘自刘岗忏悔书)
提笔写下“忏悔书”三个字,觉得十分沉重。我被组织采取留置措施,每天在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的内心折磨中度过,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度日如年,自己的心理也经历了从最初的震惊、不甘心、不服气到现在真心认罪、真诚悔过的状态。下笔之所以这么沉重,是因为自己感到罪孽深重,羞愧难当,感到既对不起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托付,对不起公司和全体关心公司发展的员工,也对不起自己年迈的父母、自己的妻子儿女!自己今天这个处境,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反思最近几年的所作所为,可谓劣迹斑斑。为什么要这么做?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局面?
不讲政治,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从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谨慎,风险意识薄弱。各级领导反复要求,自己却视若耳旁风,没有从战略上、具体措施上作出相应部署,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强调。
没有正确的政绩观。当时,公司在全省省属企业中是规模最小的一家,而评价省属企业的标准主要是经济规模的大小,因此如何尽快做大企业规模,提升公司地位,提升自己的行政级别,就是我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这种政绩观从出发点就是不对的,是带有私欲、带有个人目的的。
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那么多问题产生,思想根源上的问题之一就是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甚至可以说没有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致自己在工作中作风霸道、独断专行,甚至在一些具体事例中恣意妄为、十分任性,漠视制度、漠视法律,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事例普遍存在。
战略问题研究不够。因前述原因,在研究公司战略时,没有科学、审慎的态度。公司内部管理、企业发展中的很多问题也源于此。且制度建设远远滞后于公司管理、发展的需要,用人不当、管理失控。
能力不足,精神懈怠。在解决涉及公司生死的战略问题时,自己缺乏解决战略问题的能力,畏难,缺乏工作热情,相信政府总会解决的,忘了这是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本分,有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腐败导致问题彻底恶化。放弃党性提升,不遵守党规党纪,触犯法律,收取好处;向往私人老板奢华的生活方式,屁股完全坐在私人老板一头,成了私人利益的代言人……自己对自己的一些行为都觉得不可思议,想不通为什么发生,真是鬼迷心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行动是坚决的。自己最近几年的所作所为,已经是失控状态。任由此种状态下去,只会出现更为严重的后果。所以,感谢组织对我的挽救。
被留置后,我认真学习了党章,反复学习了好几遍。令人羞愧的是,自入党以来,自己从未认真学习过一遍,涉及的相关内容都是秘书写稿、照本宣科,既不入心、也未入脑。自己曾经在井冈山干部学院培训后,留言“高山仰止”,革命先辈为了信仰放弃一切为之奋斗,而对比自己的行为,让人羞愧,不但没有把对党的干部的要求落到行动中,连普通党员的一些要求都没有做到。
大量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发生,说明了自己自以为是、目无纪法,对纪法缺乏基本的敬畏和尊重。后果就是,接受惩处。
怨天怨地最终只能怨自己,享受了不该享受的东西,就会失去不该失去的东西,平平淡淡就是福,理解这一句普通的话,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以精准规范问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019年11月7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穆红玉
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制度安排。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我们必须把握“为什么问”“谁来问”“问的谁”“问什么”“怎么问”等核心要义,实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吸收在问责实践中形成的新经验,提炼对问责工作规律的新认识,着力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必将进一步激励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扛牢责任、担当作为,持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坚持和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和最关键的是落实“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新修订的《问责条例》通篇体现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作为重中之重,系统阐释了“为什么问”。目的就是通过严肃规范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把党中央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必须见人见事见行动,关键在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贯彻执行好问责制度,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从党中央号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问责工作的领导,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拔除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落实的钉子户,啃下体制机制改革的硬骨头,打通政令不通的关节点,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压实问责主体职责,凝聚问责工作合力
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不断实现“四个自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新修订的《问责条例》聚焦“责任”二字,明晰“谁来问”,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委(党组)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的职能监督职责等,目的在于加强党对问责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各类主体的作用,以明责推动履责,以问责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明确“问的谁”,对问责对象进一步作出明确界定: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用好问责这一利器,首先要落实好问责主体责任。目前,实践中存在个别问责主体履职缺位、各类问责主体作用发挥不平衡,甚至纪委(纪检组)“包打天下”“唱独角戏”等情况。对此,各类问责主体应当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首先要担负起监督专责的责任,对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铁面问责。同时,协助同级党委,协同党的工作机关严肃问责,形成问责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形成依靠党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实现执政能力整体性提升的良性循环。
精准对照问责清单,校准问责标尺刻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党的事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哪里,制度保障也要跟进到哪里。
新修订的《问责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针对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对问责情形进一步拓展、完善、整合,将原来6大类增加为11大类,全面明确了“问什么”,涵盖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各个方面,内容更加具体、指向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形成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责情形全覆盖。11大类问责情形,按照失职失责行为性质、具体表现以及后果影响等范式作出规定,划出问责红线、列出负面清单,指向清晰、靶向明确,成为问责这把尺子上清晰标注的刻度,既为问责工作提供了标尺,也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提供了对照。
充分发挥好问责的利器作用,要对照问责情形,精准把握问的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防止把问责当作“筐”,泛化滥用、“沾边就问”等问题。同时,要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负面清单转化为担当行动,把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规范问责权力运行,持续推进依规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问责是严肃的政治工作,目的是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励担当精神、倒逼责任落实,而不是束缚干部手脚。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必然要求牢固树立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把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
新修订的《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着眼规范、精准,增加问责程序,对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为“怎么问”提供了路径遵循,目的是进一步提高问责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依规依纪履行问责权力。
针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问责不力、程序不规范等现象和问题,我们应当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权责一致、错责相当”“集体决定、分清责任”等工作原则,做到该是谁的责任就问谁的责任,该追究到哪一级的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问责方式,该问到什么程度就问到什么程度。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充分发挥问责工作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管党治党中充分释放《问责条例》的制度力量,必须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把严字当头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敢于问责、善于问责,精准问责、规范问责,切实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知责、负责、守责、尽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
2019年11月21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江苏省纪委监委课题组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着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加强协调联动、系统集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制度优势加快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必须把各项监督的特点、优势发挥出来,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各展所长、优势互补。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着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加强协调联动、系统集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制度优势加快转化为治理效能。
突出监督重点 强化政治监督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都要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必须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基本定位,体现政治监督本质要求,把推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辩证关系,透过腐败现象和“四风”问题,深挖背后的政治根源,找准深层次病灶病因,全面把握一个地区或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推动相关党组织有针对性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通过加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推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为强化各项监督提供坚强支撑。
找准被监督单位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职责使命,督促党组(党委)从全局出发作决策、抓工作、促改革。紧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通过看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态度是否坚决、措施是否有力、工作是否有效,衡量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政治表现。在排查分析政策制定、行政审批、执法司法、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透过业务看政治,着力发现被监督单位在政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对被巡视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巡察,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用好监督方式 发挥各自优势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各自独特作用。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必须把各项监督的特点、优势发挥出来,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各展所长、优势互补。
纪律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形式,体现的是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重在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常态。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惩前与毖后的有机统一,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使党内监督真正体现在平时,使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处在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下。真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从第一道关口就把住,帮助教育少犯错误或者纠错改过、回归正道。
监察监督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目的是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重在不留真空、规范高效。着力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确保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努力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在实现“有形覆盖”基础上,向“有效覆盖”提升,依法高效行使监察权,盯紧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
派驻监督是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和授权的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延伸,重在发挥“派”的权威、体现“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利用贴近监督对象的特点,抓住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将监督嵌入到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纠正偏差。定期向纪委监委报告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确保纪委监委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各项监督情况。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和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的监督,重在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必须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监督被巡视党组织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把巡视纳入融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做好巡视监督“后半篇文章”,查找深层次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健全监督机制 形成监督合力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是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需要树立“大监督”的意识,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集成联动,做到攥指成拳、聚力攻坚。
构建监督工作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健全在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下级纪委监委各司其职的监督工作架构。把监督检查部门打造成统筹开展监督工作的“旗舰”,加强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日常监督,协调指导联系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对涉及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协同监督事项,由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牵头组织研究,相关监督力量联动推进,使各项监督步调一致。
构建监督力量联动机制。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四种形态”优先处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果断查处,为增强巡视巡察监督严肃性、权威性提供有力支撑。纪检监察机关运用谈话函询实施常态化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列席本单位民主生活会过程中,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干部主动讲清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提高谈话函询的监督刚性。
构建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监督信息库,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检查情况、案件剖析报告、纪检监察建议、审计报告等信息汇总起来,根据工作需要供各项监督工作调取使用。在巡视巡察开始前,由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巡视巡察工作机构介绍被巡视巡察单位有关监督信息,帮助巡视巡察干部全面掌握情况。
构建监督成果运用机制。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综合分析巡视巡察、审查调查、监督检查、派驻监督情况,向有关党组织提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体制机制的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加强廉政建设和正确履行职责的建议,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巡视巡察工作机构把“两个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范围,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过程实施近距离监督,形成研判问题、分析成因、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工作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