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近日,我院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布置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副院长纪炜之出席会议,各业务相关责任人员参加会议。
本次协调会主要确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计划及安排。一是根据评审指标确定申报材料范围,确保各项材料内容齐全。二是部署材料准备工作,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协调人,理清主要职责和分工,并初步确定时间节点,确保准备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调筹备期间各项工作的协调,各类项目的分类、处理原则等,确保申报材料口径一致,符合要求。
纪炜之指出,新形势下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是我院立足长远发展的客观需要。我院经过初步自评基本具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相关责任人要相互协调,主动沟通,共同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