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了《湖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土保持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定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范金星主持会议。参加会议有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水资源处、建设处、河湖管理处、农村水利水电处、水旱灾害防御处、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工管局等各处室以及编制单位厅水保处、湖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与省水科院。
会上,编制单位对《规划》编制情况做了详细汇报,参会人员认真听取汇报并审阅相关资料后,充分肯定《规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并一致同意通过审定,将按程序提请厅务会会议审议,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水利部对接。下一步,我院将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规划》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进行编制。本规划是指导未来五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行动指南,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6.72%以上,水土保持发展活力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工作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我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做出积极贡献。